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菏泽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
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 2009年2月8日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会议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赵晓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提交的《关于菏泽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