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谢鹤展:最近几年,因过路费导致救护车不能及时将病人送到医院而发生事故的事时有发生,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这些救护车不断受阻,正是因为收费人员“严格照章办事”造成的。收费人员也有道理,因为原来的章程里没有救护车属于免受过路费车辆。不过,对于急救病人来说,时间就是生命,过路费人们能够承担,但时间耽误不起,因此救护车必须畅通无阻。为此,特建议:免除救护车过路费,给危重急诊病人节约一点抢救时间和机会,促进社会温馨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