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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交通事故连发
2012-10-11 10:43:48   来源: 牡丹晚报   字体大小

  

 

  交警部门:均与电动车超速违规有关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杨守东)昨日中午,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反映在市牡丹南路发生两起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撞事故,其中还有人员受伤。接到热线通知,记者立刻赶到事发路段。

  当日12时50分许,记者在事发现场看到,在市牡丹南路与中山路交叉口西侧的机动车道上,一辆电动三轮车前部与摩托车车身紧紧贴在一起,摩托车前部抵在路边的护栏上。电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全部碎掉,碎玻璃散满一地,地上还有两滩血迹。了解事故经过的市民周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12时许,当时电动三轮车在机动车道里沿牡丹南路由北向南行驶,摩托车从该路口东侧向西穿越斑马线时两车相撞。摩托车主是个20多岁男子,手部受伤,被随后赶来的家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63岁的电动三轮车车主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正开着车,看到摩托车开过来,就紧急刹车,但还是撞上了,自己的手背也受了伤。另一知情的市民告诉记者,当时电动车行驶在机动车道上,可能车速太快,来不及刹车造成两车相撞。

  在该事故发生前20分钟,在牡丹路与中华路交叉口南消防队门口处非机动车道上另一起电动车与轿车相撞,两事故仅相差300米左右。后一事故附近一商铺老板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1时40分左右。当时黄色电动车沿牡丹路由北向南行驶,电动车车主是位60多岁的老人。黑色轿车由南向北缓慢行驶,从非机动道转入机动车道时两车相撞,电动车主受伤被送往医院。记者赶到现场时,事故已经处理完毕,现场只留下电动车的外壳塑料碎片。

  在市中华路与太原路执勤的交警房鲁平告诉记者,目前与电动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每年都发生很多,主要是由于电动车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占道行驶、逆行、不按规定让行等原因造成。房鲁平提醒市民,出行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出行安全。

(责任编辑: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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