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牡丹区黄堽镇一农民(中)在菏泽城区购买属国家补贴品牌的摩托车。据了解,目前,“摩托车下乡”的优惠政策已开始在我市施行,凡是从今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购买符合政策的摩托车的农民,均可到到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申领补贴时需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销售发票,购买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购买人的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每户限补贴两辆,按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实行定额补贴,每辆补贴650元。
记者 周东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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