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文杰)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旅游业复工复产,有效促进我市旅游消费,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文化和旅游局决定于6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
查处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低价信息,以及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行为;
查处组团社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费用,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的旅游团队等行为;
查处旅行社要求导游人员接待不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支付的费用低于接待和服务成本的旅游团队,要求导游人员承担接待旅游团队的相关费用或缴纳“买团”费用等行为以及导游私自承揽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查处旅行社不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或者签订虚假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未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未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基本信息等行为。
查处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的行为,以及旅行社不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等行为;
查处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协会、学会、俱乐部、车友会、媒体等擅自从事旅行社专属业务,社会单位(个人)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违法从事旅行社经营和导游业务行为等行为;
文旅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旅行社等与购物场所相互勾结,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贿赂、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欺诈宰客等侵害游客合法权益行为。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采取市县互动、部门联动的形式,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予以严惩,争取查办一批大案和典型案件,树立诚信经营市场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