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 啸) 6月10日,记者从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上获悉,我市对牡丹区都司镇、黄堽镇3起秸秆焚烧问题进行了处理,对焚烧秸秆三名当事人采取行政拘留措施,11名干部被追责问责。
6月6日,牡丹区都司镇、黄堽镇发生3起焚烧秸秆现象,其中都司镇2起、黄堽镇1起,为今年我省开展秸秆禁烧工作以来出现的“第一把火”。
经调查,当日全省共发现3个秸秆焚烧火点,均位于牡丹区。经现场核实,发现其中一个秸秆焚烧火点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林楼村东,过火面积约180亩;第二个秸秆焚烧火点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白刘庄南,过火面积约50亩;第三个秸秆焚烧火点位于菏泽市牡丹区都司镇唐庙李庄,过火面积约30亩。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牡丹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局长通报批评;分别给予出现2个火点的都司镇党委书记、出现1个火点的黄堽镇镇长诫勉;分别给予都司镇、黄堽镇分管环保工作的2名负责人诫勉;分别给予都司镇、黄堽镇包村包片干部等5名相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对出现两个火点的都司镇罚款20万元,对出现一个火点的黄堽镇罚款10万元;对焚烧秸秆三名当事人分别给予2000元经济处罚,并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市政府9日下发通报强调,要认真吸取教训,查找根源,全面整改,坚决遏制焚烧秸秆势头。各县区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抓好各项措施落实,防止秸秆焚烧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