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在保障核酸检测量增加的同时,必须加强质量控制,既保量又保质,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通知》指出,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具备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实验室条件以及PCR实验室条件。各地应将开展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实验室统一纳入质量控制体系。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对核酸检测实验室的日常质量控制工作,并组织实验室分批参加室间质评,保证短期内每个实验室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并合格。(首席记者姚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