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虹桥”工作室揭牌当日,参加揭牌仪式的与会人员参观工作室建设情况
5月17日上午,“七彩虹桥”工作室落户于成武县第二中学。
没有簇拥的人群,没有招展的彩旗,没有喧嚣的锣鼓,整个学校整洁而清静。因为是周日,加上疫情期间的特别管理,整个学校里只有前来参加揭牌仪式的法院、司法、教育、共青团等单位的相关同志及学校负责人等。
仪式的简明短暂难掩社会对此的高度期待和法院前期工作的投入。据悉,“七彩虹桥”工作室的设立,旨在专职于教师惩戒权维护、校园纠纷化解、案例编制、德法教育等,为发生在校园内纠纷依法、科学、合理、高效解决提供桥梁途径。此工作室的落户,寓意着成武县人民法院推进了一项诉源式分类治理的有益尝试。
人大代表的呼声
“自古以来,教师就有惩戒权。但不知怎地,近些年来,鉴于各地校园出现的各种纠纷,不少教师们开始畏首畏尾,该管的不敢管,该惩戒的不敢惩戒。以至于影响了教学秩序,影响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利益。”全国人大代表、成武县第二中学教师许富华感慨地对记者说。
“我们要立法来保护教师的这份惩戒权。”在201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许富华代表关于教师惩戒权的立法建议迅速传播开来。
如何将教师惩戒权落于实处?这一问题直指人心,让社会各阶层的人士都无法回避。作为提案人,许富华经常深思这一问题。
教师的惩戒权的落实,就要尽量避免校园“三种矛盾”。或者说,要及时化解“三种矛盾”萌芽,避免进一步激化至法院对簿公堂。校园的“三种矛盾”是指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矛盾,家长与家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矛盾。
许富华的呼声引起了成武县法院的高度重视。
校园纠纷引发的思考
王胜香是成武县法院一名员额法官。2016年10月,她接手了一起校园纠纷案。出事地点就在成武第二中学。
2015年2月,一起涉及青少年侵权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原告陈述其在校晚自习放学后被同学用鬼面具惊吓导致精神出现状况,被告方学校与两名学生亦是各执一词,案件经一审、二审、重审、调解并两次鉴定和多次开庭直至2018年6月方妥善解决。
为了此案,王胜香付出了大量的精力,她由衷地感受到:涉及青少年的诉讼案件,不能照本宣科般简单、机械,应多做一些调解工作,必要时,进行心理疏导更为重要。
“毋临渴而掘井,宜未雨而绸缪”。普法不会一蹴而就,平时就应在校园内多做工作——以多种形式宣传普法知识,从小在孩子们心中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从小树立法治观念,从源头上减少青少年侵权及其他类型案件的发生。
据悉,这个“七色彩虹”工作室,王胜香是首任入驻法官。
法院的担当作为
“今年初,我们就成立了校园纠纷多元化解委员会。”成武县法院院长张中斌告诉记者:“委员会”整合了法官、教育主管人员、特邀调解员、公益律师、维护青少年权益代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代表、心理咨询师七类人员,着眼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校园纠纷化解新格局,合力有效化解校园矛盾纠纷。
成武县法院积极开展人大代表联络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法院工作,同时院主要领导带队,走访了众多学校的老师、家长和学生,着手拿出了相应的可行方案,即《关于设立“七彩虹桥”工作室多元化解校园纠纷的实施意见(试行)》。
和谐的校园环境,源于老师们的共同努力,源于社会的共同呵护,而法律的驻守,则让校园更多了一分镇定和欣慰。
记者 雪晴 通讯员 慧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