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胡德光)2月4日,记者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奋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我市出台《关心保护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人员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重点做好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的一线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要组织走访慰问,注重对一线人员家庭的关怀慰问,特别是对支援湖北和直接参与救治患者的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关怀关爱,及时帮助解决后顾之忧。要拨付专项经费,全力支持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专项经费重点保障防控救治物资采购、一线工作人员慰问、相关补助发放、解决家庭困难等。要关注健康状况,加强对一线人员疾病状况的排查了解,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心理援助和疏导,缓解心理压力,保障身心健康。要优化调休安排,合理调配人力资源,避免超负荷运转、体力透支,切实保障一线人员身体健康。
《意见》明确,要落实待遇保障,严格按照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有关文件,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等一线工作的人员计发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伤、病、感染等意外情况的一线人员给予工伤待遇保障。要加强宣传报道,注重发现总结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一线人员的浓厚氛围。要表彰奖励先进,在各级组织的各种评先评优工作中,对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予以重点倾斜。
《意见》强调,要注重一线考察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同时,对我市援助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队成员,优先晋升上一级职务职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要强化考核激励,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优先评为优秀等次;对表现突出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农村、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报考我市面向本土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条件的,优先推荐报考;对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吸收为党员,表现较好的群众根据本人志愿优先纳入党员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