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周天宇)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委获悉,按照菏泽市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部署要求,我市从本月开始对民用散煤进行综合治理,确保全市乡镇驻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气代煤、电代煤”区域及生物质、光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外全面使用清洁煤。
据介绍,根据我市2019年度民用散煤清洁化治理方案要求,各县区已对居民进行调查摸底。对相关企业登记造册,建账立卡。同时要求各乡镇驻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气代煤、电代煤”区域及生物质、光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替代的区域外用煤,全部使用清洁煤炭,力争不出现散煤复燃现象,确保群众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