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4则行政处罚信息,菏泽2家餐饮公司和2家食品公司受到处罚。
菏泽开发区元亨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的饮料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食品并罚款。
山东雅汇糖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还原糖分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被没收违法所得1584元,罚款50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鑫顺餐饮有限公司因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罚没款6000元。
菏泽市牡丹区俊保快餐店加工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罚没款57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