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李万友 记者 彭传军)一辆核载7人的小型面包车,竟实载10人,而且该车未取得校车标牌。目前,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及幼儿园共被处10200元罚款。
10月14日17时,东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兰路例行检查,一辆东风牌小型面包车由东向西行驶,民警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嫌疑,遂将该车拦停。当打开车门时,看到车内除了一名成年人和司机外,还有 8名学龄前儿童,经核实,司机刘某所驾驶的这辆小型面包车核载 7人,是武胜桥镇一家幼儿园用来接送孩子的校车,但该车并没有取得校车标牌,违反了交通安全条例,民警立即将车辆进行查扣。并依据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对该车司机刘某作出200元的罚款;对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校车管理条例》处以10000元的罚款。
东明交警在此提醒市民,请遵守道路交通法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拒绝超员,安全使用校车,家长也请为孩子选择正规、合格校车乘坐,确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