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维护正义服务群众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建院”工作纪实
为着力锻造忠诚为民、公正高效的审判机关,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菏泽中院)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司法职责,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多措并举,使全院的整体工作不断取得新成就、新发展。
学思践悟 提升素质
自从学习强国平台上线以来,广大法官干警每天早晨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登录平台,在“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欢迎界面下,打开电视台-联播频道里的新闻联播,在领略国是民情、了解时政要闻和国际国内形势中开启新的一天。工作间歇、出差路上、食堂就餐时……学习强国更是穿插在每个干警工作生活之余的“掌中宝”,为大家提供源源不断的能量,让人对其爱不释手,“你今天学了吗”已经成为广大干警见面问候的开场白。
2017年以来,菏泽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50余次,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宣讲41次,组织干警进行全员政治轮训,领导班子及广大干警政治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坚持重点工作、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得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大力支持,重大案件审判取得良好效果,重点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行政负责人出庭率接近100%。根据法院各庭室变化情况,全院重新调整党支部,把支部建在庭上,明确支部书记为庭室主要负责人。坚持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经常性教育之中,线上借助“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等平台,线下组织法官干警先后到孟良崮、兰考等地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到高校参加学习培训,引导广大干警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提高理论素养,补足精神之钙。开展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法官宣誓等系列活动,让法官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受到启发和教育;积极培树先进典型,涌现出袁素华、王学忠、于莉等一批全国法院先进工作者。
围绕主业 服务大局
立足大局,发挥职能,主动服务,锐意进取。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人民法院只有主动适应,发挥审判职能,才能把握大局,做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司法工作。
菏泽中院立足审判执行主业,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相继出台了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生态菏泽建设等指导意见,发布扫黑除恶、知识产权、行政征收、执行等系列典型案例,服务经济社会和谐创新绿色发展。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267290件,审执结261397件,同比分别上升37.40%和37.78%。其中中院受理案件24160件,审执结23445件,同比分别上升43.33%和46.15%。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收案83571件,结案78247件,同比分别上升5.90%和11.35%。其中中院收案7975件,结案7796件,同比分别上升18.98%和39.44%。
做平安建设的捍卫者。今年以来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903件,审结5663件。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审结了吴建伟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等涉黑涉恶9类常见犯罪案件117件。
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践行者。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4746件,审结42848件。加大“僵尸企业”处置力度,成功审结菏泽鼎顺高速公路产业有限公司、山东菏泽齿轮厂重整案件,清偿率均达到60%以上。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审理专业化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388件,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应对行政审判工作新常态,依法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审结各类行政案件1929件。坚持府院联动,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接近100%,受理执行案件27594件,执行到位金额39.49亿元。
做社会诚信的维护者。菏泽中院加大联合信用惩戒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650例;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司法拘留824人。加强民商事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工作,一审服判息诉率一直保持着90%以上,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
服务群众 永无止境
近日,市民王老先生因子女拒绝赡养无奈诉至法院,本来担心自己年纪大、文化水平低而立不上案。但他一进立案大厅,一位身披“一对一服务”绶带的干警立即迎接了他,耐心地解答王老先生的每一个问题,告知他该案是由牡丹区人民法院管辖,并现场指导他如何通过手机在网上立案。王老先生立案成功后感动地说:“我从来没打过官司,听人说打官司很麻烦,我啥也不懂,心里很着急,没想到咱们法院服务这么到位,真的是真心为老百姓办事!”
直通车,零距离。菏泽中院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围绕便民诉讼,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网上立案工作,推行网银、微信等交费功能,当事人通过电脑、手机便可随时随地立案。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深入推进“一次办好”改革,强化社会化便民服务功能,安排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为前来立案、咨询的群众提供“一对一”服务,建成“二十四小时法院”,实现了全天候、全方位、一站式服务,努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走基层,重监督。菏泽中院深入社区乡村等开展巡回审判,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针对农民依法维权观念薄弱的特点,坚持走基层、进乡村,普及法律知识,并通过赶庙会集市、村委“大喇叭”、与村干部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推行要素式审判,适用民商事简易程序审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67天,减轻群众诉累。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办了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记者和网友参观了法院。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监督,认真组织庭审,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评议;提供更多的案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一审民事案件参审率达80%。
勇创新,助解困。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全市法院与地方政府共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得到省法院认可并在全省推广,成为菏泽创建全省行政争议化解的一张“司法名片”。依法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32.5万元,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款160万元。
行程万里、不忘初心,饮水思源、恒心不移。菏泽中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守人民立场,把司法为民宗旨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各方面。菏泽中院先后被授予“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文明单位”、“山东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等荣誉称号。
通讯员 慧 星 记者 雪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