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行慢性病“长处方” 一次可开2个月药量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新疆推行慢性病“长处方” 一次可开2个月药量

2019-08-28 09:39:09 来源:

  新华社乌鲁木齐8月27日电(记者潘莹)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获悉,针对慢性病患者反映“开药难”问题,已联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相关制度,将慢性病开药周期延长至2个月。

  新疆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长处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门诊就诊时可视病情,在安全、合理、有效前提下,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可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并注明理由。

  通知表示,为做好慢性病患者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将定期对延长用量的处方进行点评检查,对不合理用药和治疗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按照医疗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配备率,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此前,广大慢性病患者普遍反映就医困难,开方取药频繁往返医院挂号就医,不胜其苦。此项举措将减少患者往返医院次数,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