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品)日前,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根据山东省《2019年度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点》,按照第3号市总河长令和 《菏泽市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我市开展了“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按照省河长办要求实现了汛前严重影响防洪和水生态安全的河湖违法问题全部清零,多措并举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
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求,我市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入河湖污染综合防治,完成“水十条”及《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2019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和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照“一河一策”原则,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措施,编制整治方案和计划,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立河湖问题巡查整治常态化机制,巩固“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成果,确保河湖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全面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建立河湖巡査、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抓好河湖长人员的选取和落实,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奖励激励机制,做好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推动河湖长制工作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