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向工地扬尘污染“亮剑”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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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向工地扬尘污染“亮剑”

2019-05-06 10:46:36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近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菏泽市打好建设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作战方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工地、混凝土搅拌站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同时必须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规范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建设扬尘治理举报电话。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与市、县区级建设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及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无缝对接。

  建筑工地必须达到: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档、主要道路百分之百硬化、工地物料百分之百篷盖、硬化地面百分之百清扫洒水保洁、裸露土地百分之百固化(绿化)或覆盖、清运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简称“七个百分之百”)之标准。施工现场至少安装1台视频监控球机,不低于200万像素;至少安装3台视频监控枪机,不低于400万像素。监控系统必须做到全覆盖。各类视频监控设备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具备防水、防尘、夜视功能,视频存储时间至少3个月,并保证施工现场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显示屏在监控范围内。

  拆迁工地必须达到: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百分之百湿法作业、垃圾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清运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简称 “五个百分之百”)之标准。拆迁工地必须建设配套联通的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必须与市、县区级建设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及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无缝对接。

  市政工程工地必须达到: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裸露土地百分之百固化(绿化)或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清运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及扬尘作业面百分之百洒水降尘、无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等有毒烟尘排放行为之标准。市政工程工地必须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市政工程工地长度为1000米及以下的至少安装1套扬尘在线监测设备,1000米以上的每增加1000米增加一套扬尘在线监测设备(超出长度不足1000米的按1000米计算)。监测点位应合理分布设置,可直接监测主要施工区域。

  混凝土搅拌站必须达到: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不能密闭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料高度的严密围档,并采取覆盖、喷淋等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合理设置喷淋降尘设施、硬化料厂及道路地面、及时洒水保洁、严格冲洗出入车辆、混凝土运输车辆全部安装并使用防撒漏装置之标准。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严格按照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商混站远程视频监控和扬尘污染在线监测管理的通知》(菏建办〔2019〕5号)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扬尘在线监测系统与市、县区级建设扬尘治理远程监控平台及市智慧环保监管平台无缝对接。

  《方案》中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执法人员排查问题台账,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责成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混凝土搅拌站严格对照问题台账进行整改。不能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罚、问责。清理整顿后,各县区要对照前期问题台账逐一复查销号。对复查中仍整改落实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实施顶格处罚,必要时责令停工、停产整治,确保整改到位。利用远程监控平台开展24小时不间断在线巡查。一旦发现扬尘污染等问题要及时保存影像证据、数据资料,反馈执法人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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