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闫世存)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大对质量提升行动的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整合各相关领域质量发展财政政策,我市将质量品牌发展资金900万元纳入市财政年度预算,重点支持质量共治、质量提升、质量培训、质量品牌创建和质量文化教育等质量业务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对荣获中国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荣获省长质量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荣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批国家质检中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检测重点实验室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得国家质量提升示范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荣获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服务名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通过质量品牌高端化“泰山品质”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