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开展河道“四乱”清理行动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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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区开展河道“四乱”清理行动

2019-04-05 10:13:23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闫世存)为落实水利部清理河湖“四乱”和山东省“关于开展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的要求,日前,定陶区开展河道“四乱”清理行动。
  定陶区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表示,4月1日,《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水污染防治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和修复,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这次定陶区开展河道“四乱”清理行动,以《条例》依据,决定对辖区内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一切影响防洪障碍物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彻底清除和制止。
  清障拆违范围。辖区内所有河道管理范围,即原设计有堤防的河道,堤外角10米,无堤防的河道河口岸线外50—100米。
  清障拆违内容。一是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河道管理范围内挖筑鱼塘,或者搭建设施养殖、鱼网,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高杆作物。二是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三是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储存、堆放固体废弃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和影响水生态环境的物体。四是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五是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未按照许可要求入河排污口,影响破坏水体改善造成河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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