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至49项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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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至49项

2019-02-15 10:23:52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记者日前从市财政局获悉,截至目前,我市在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政府性基金共56项,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49项,政府性基金7项。

   其中,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公安部门的证照费,国土资源部门的土地复垦费、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城市管理部门的污水处理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无委办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利部门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人防部门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法院的诉讼费,仲裁部门的仲裁收费。涉企政府性基金7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森林植被恢复费。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清理收费的各项规定,以严格各项收费、基金审批管理为起点,以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为平台,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为抓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不断深化清理收费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全面落实了各项收费清理改革任务。对政策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任何县区、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执行时间,收“过头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嫁负担,“明停实收”,变相加重企业负担。对降低收费标准的收费项目,必须毫无保留地执行到位。对有上下限标准控制的收费项目,继续执行下限收费标准。

   目前在我市开征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国土资源部门征收的 “土地复垦费”“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上下幅度控制,实际征收中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授权市政府制定标准的“污水处理费”项目,执行省定最低收费标准。确保实现政府性涉企收费项目 “只减不增”,收费标准 “只降不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我市2018年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有:停止征收水资源费和排污费 (改为水资源税和环保税),停征首次申领身份证工本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降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房地产项目除外),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降低电费电价。上述政策落实后,每年可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约3亿元。

   完善政府性收费“一张网”管理制度。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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