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1月8日,市卫健委主持召开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工作会议。2018年12月以来,我市多次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根据这次会议部署,即日起至3月15日,我市开展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会议上获悉,1月4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了《菏泽市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要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县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行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1月4日-10日为摸排阶段,各县区对辖区内居民和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煤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生物质取暖器具等设施设备进行登记备案。
1月11日-3月10日为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组织对住宅、出租屋、施工工地、学校、洗浴中心、医院、养老院等单位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燃煤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生物质取暖器具等设施设备,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完成。
3月11日-15日为总结阶段,全面总结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开展情况,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
根据相关要求,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非职业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发动群众、全民参与、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建立预防和处置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联动机制,坚决遏制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再次发生。要严格落实网格化排查、备案、督查检查、报告四项制度。要采取制作公益广告、发放宣传手册、召开科普讲座、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把一氧化碳防范知识和安全意识引入社区(村居)。入户宣传要进屋见人,逐户发放宣传材料,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切实提高群众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普及率。
各县区政府和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入村入户宣传检查,做到不少一户、不漏一人。凡是因工作失职、履责不力导致再次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