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仝志华)12月19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1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有关议题,审议《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汤建梅、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2月26日上午9∶00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及市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的议案及说明,作出相关决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及说明,作出相关决议;表决《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审议表决市政府关于对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视察、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专题调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公诉工作报告等4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投票选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问责表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要求,要根据省人大反馈的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形成《菏泽市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表决稿)》。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市政府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取得实效。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好2018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要加强沟通对接,确保《菏泽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议案及说明按时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孙爱军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增强监督刚性”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程序做好2018年度问责表决事项选定工作,为下次常委会会议依法开展问责表决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