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杨 璐 记者 胡德光)10月21日,郓城县公安局南赵楼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商某报警,10月9日,在自己经营的美容店中,被人偷窃了现金2600元,昨天上午,又被小偷从店里偷了3100元。
办案民警们接到报案后,立即出动,调取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资料,发现作案人员是一名女性。经过民警仔细调查后,锁定犯罪嫌疑人为韩某。民警们立即将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经查,在10月9日,韩某在赶集中经过此地,来到商某经营的美容店,进屋后看到店中工作人员都在里屋帮顾客做美容,就偷偷到柜台后打开橱门,发现一钱包,将钱包中的2600元现金拿走后,又将钱包放回原处后迅速离开。当天,由于商某以为是家人拿了这2600元现金,所以就没有报警。可就在事情过去的没几天,10月20日上午,贼心不死的韩某又来到了这家美容店,这次直接偷取了现金3100元。所偷窃钱财部分已被消费。商某在工作完后发现钱包中现金再次被偷,立即报警。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已被郓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