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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强奸案“冰释前嫌”引舆论哗然

2018-09-27 10:07:39 来源:

未成年强奸案“冰释前嫌”引舆论哗然

河南检方:释法说理不充分,考虑问责;业界人士认为,河南检方做法存在三大问题

9月23日,河南鲁山县检察院官博一篇标题为《鲁山一初中生一时冲动犯错,检察官介入下双方冰释前嫌》文章提到,鲁山县某中学16岁的小赵与17岁的女生小花强行发生性关系。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后,在调解委员会帮助下促进双方父母和解,最终小赵父母赔偿8万元给受害人。检察官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 “逮捕”变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重返校园,小赵母亲给当地检察院送去锦旗。该文刊发后,网友热议强奸罪进行刑事和解是否符合司法程序,而文中涉案双方“冰释前嫌”一词更引发热议。

   9月25日,河南省检察院就此回应媒体称,经过调查发现地方检察院宣传报道过程中用词不当,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该案还在审查起诉中,将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并表示此前“释法说理不充分造成舆论事件”,接下来将加强教育培训,考虑启动问责程序。

   基层检察官及相关专家表示,事件暴露出的问题远不止用词不当。强奸案如何“冰释前嫌”?强奸少女赔偿8万元就可以了事?

   笔者联系湖南一位基层检察官对此事进行了解读。这位检察官认为此事件存在三大问题。

  河南检方做法存在三大问题

  问题一

  给公众“花钱可免刑”错觉

   鲁山县检察院此前那篇文章披露:今年16岁的小赵是鲁山县某中学初二学生。暑假里,小赵强行和17岁女孩小花发生了性关系。7月24日,鲁山县检察院作出对小赵批捕的决定。文章还提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韩某对小赵进行心理疏导。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父母“冰释前嫌”,自愿签订和解协议书,小赵家长赔偿小花父母8万元。

   接着,办案检察官又赶在9月初开学之前,将小赵的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小赵得以在开学时回到了学校。小赵的母亲给检察院送来了锦旗,鲁山县检察院微博晒了照片。

   赔偿8万元“冰释前嫌”,孩子回到学校,事件引发网友质疑,相关文章和微博随后被删除。9月25日,河南省检察院宣传处处长张萍证实并解释道,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该案目前仍在审查起诉阶段,“最后法院判决,肯定是要按照法院的判决来执行”。

   湖南一位基层检察官表示,鲁山县检察院在宣传中存在几大问题,首先就是给公众“花钱可以免刑”的错觉。其实,鲁山县检察院已经对嫌疑人批准逮捕,逮捕后由于嫌疑人系未成年人,且系在校学生,根据规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活动,即嫌疑人是否有关押的必要。如果审查发现没有社会危险性,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实际上就是不用关在看守所,但依然需要接受法院的审判,也不代表嫌疑人就不用坐牢了。

  问题二

  适用刑事和解在程序上严重违法

   这名基层检察官表示,鲁山县检察院文章里的 “和解”用词不当。刑事诉讼法规定得很清楚,刑事和解只适用两类案件:一是民间纠纷;二是过失犯罪。强奸案很明显不属于民间纠纷,是典型的故意犯罪也不属于过失犯罪。

   他表示,本案中检察院从维护被害人权益出发,组织双方调解,嫌疑人家属因此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八万元,这只是民事赔偿方面得到了解决,从刑法上讲可以酌定从轻处罚。

   北京慕公律师事务所资深刑辩律师刘昌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鲁山县检察院在强奸重罪案当事人之间进行刑事和解,是非常不妥的。检察机关握有国家司法权,其反复向被害方做 “工作”,要求其接受和解,被害方哪敢不接受检察院的 “建议”,这已经是地地道道的 “调解”(甚至有强制调解的味道)而非“和解”。

   退一步说,即使本案能够刑事和解,检察机关的处理方式也值得商榷。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检法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可见,刑事和解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而非司法机关促成,公检法机关在其中扮演的只是审查者、主持者角色。本案中,“办案检察官将双方的父母叫到一起,联系当地调解委员会进行和解”,在程序上是严重违法的。

  问题三

  被害人予以谅解并非“冰释前嫌”

   湖南这名基层检察官表示,“冰释前嫌”一词也不妥当。获得赔偿,可以最大程度地抚慰被害人,被害人对嫌疑人的行为予以谅解,但不能用“冰释前嫌”,作为强奸犯罪,依然需要提起公诉,接受法律的审判。

   鲁山县检察院微信公号3月24日发布消息,选送的一起案件入选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案件。文章说,双方当事人均为鲁山某高中高一学生,该案系因校园欺凌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轻伤。该院检察官给凶手李某疏导心理,对被害人进行心理干预,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将李某的强制措施变为取保候审,协调教育部门把李某转入另一所高中就读。资深刑事律师殷清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李某就读高一,已满14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该院做法与刑法原则不相符。 潇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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