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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2018-09-19 10:37:32 来源:

深挖彻查“保护伞” 让黑恶势力无所遁形

我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

“欺行霸市,作恶多端,让乡邻敢怒不敢言,这样的人与法律作对,终究没有什么好下场。看到这个消息,我们老百姓对扫黑除恶更有信心了。”日前,牡丹区西城街道吴堤口社区居民如是说。该社区居民吴某伟通过拜师傅、收徒弟等手段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扩充自己的势力,在牡丹区西城辖区逐步形成了以吴某伟为组织、领导者,以尚某、张某、党某等人为骨干成员,以吴某旭、姜某政等为积极参加者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今年3月,市公安机关打掉了以吴某伟为首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破获刑事案件15起。吴某伟背后的“关系网”及其“保护伞”也一一浮出水面,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菏泽战役”

   “坚持每案必查、一案三查,坚决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坚决揪出为虎作伥的‘保护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杨光忠向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出要求。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督促推动各级各部门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专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采取日调度、周总结、月督导的方式,每天下午调度各县区纪委监委工作开展情况,市纪委常委会每周听取工作汇报,市纪委监委11名班子成员每月到联系县区实地督导,逐案听取汇报,跟踪督促办理。

   织密法纪之网,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处遁形

   着力拓宽违法违纪线索来源,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上举报系统、“12388”举报电话,以及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作用,及时受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收到涉黑涉恶问题信访举报181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对县区2016年以来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过筛,共梳理涉黑涉恶案件1251件,摸排线索232条,发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98条。

   建立涉黑涉恶案件通报及 “保护伞”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增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移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发现的渎职腐败和“保护伞”线索,5个工作日内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截至9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2件;接收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83件,涉黑涉恶犯罪立案案情377条;接收检察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9件;接收法院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件,均纳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台账。对存在阻力和干扰的案件,实行提级办理和异地办理。

   严格监督执纪,巩固扩大扫黑除恶斗争战果

   “身为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办事,就是知法犯法,这样的干部怎么能维护公平正义,惩处得好,咱老百姓举双手赞成。”鄄城县凤凰镇一位村干部感慨地说。近日,市纪委监委对两名涉黑涉恶“保护伞”人员进行处分并公开通报,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对扫黑除恶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坚决追责问责,以责任追究倒逼工作落实。加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在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菏泽”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等方式,营造了强大的斗争攻势和舆论氛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对4起7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截至9月11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16起、涉案309人,立案查实52起,党纪政务处分74人、组织处理7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27起,党纪政务处分45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杨光忠表示,下一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 “保护伞”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发力的主攻方向,聚力惩黑“打伞”,严格督促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扫黑除恶的主体责任,深挖彻查隐藏在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实现“扫黑”“打伞”双向发力、同频共振,坚决拔除毒瘤、纯洁队伍。

  通讯员 孙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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