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品)日前,记者从市水利局获悉,为维护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郓城县公安局印发《郓城县公安局关于全面实行河湖警长制的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设立河湖警长,并对河湖警长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工作推进和考核机制进行了明确。
郓城县公安局局长刘景胜任河道总警长、县公安局副局长任副总警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任成员,各警长将以建设“无违”河湖为目标,巩固和深化“清河行动”成果,坚决查处河湖(含水库,下同)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河湖警长执法监管能力,维护河湖良好水事秩序,促进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