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闫世存)7月30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海绵城市面积5.3平方公里,铺设综合管廊工程2.7公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人员介绍,2015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通过海绵城市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