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问题排查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上半年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闫世存)上半年,我市依据《菏泽市突出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对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并组成6个督查组进行督导检查。截至6月底,全市排查发现的1725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1383个,完成率80.2%。全市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686起,移送公安机关的拘留案件72起,行政拘留77人,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大气质量持续向好
上半年,我市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14、36、130、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51.7%、5.3%、8.5%、20.5%。空气优良天数82天,同比增加24天;重污染天数13天,同比减少2天。在“2+26”城市中,我市上半年PM2.5浓度值为62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21.5%。
我市采取多种措施治理大气污染,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全市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制定了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列出计划,分季度、分批次开展回头看、后督查,检查企业4421家次,未发现死灰复燃现象。全市共新发现“散乱污”企业90家,立即进行了取缔整改。持续开展燃煤小锅炉取缔淘汰行动。对已完成淘汰任务的7993台燃煤小锅炉,制定计划,分季度、分批次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继续抓好扬尘治理。紧紧抓住拆建施工工地这个重点,实施了严格的建筑、拆迁、市政工地复工审查工作机制,重点区域内在建施工工地基本做到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全面推行了机械化清扫加人工作业的道路保洁模式,每天对城区主次干道进行全天候保洁。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巩固好全市10家石化企业、132家重点行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成果。今年以来,采取了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了对VOCs、无组织排放污染的监测监管力度,确保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持续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应急响应,并加强调度督导。上半年,我市共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5次,其中Ⅱ级应急响应4次,Ⅲ级应急响应1次。
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上半年,我市三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21项指标均达到了地表水四类水质标准,完成了国家、省约束目标,为南水北调东线稳定供水提供了坚强支持。
我市为抓好水环境质量,实施了生态补偿等机制。按照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水质目标要求,每月对各县区出境河流断面水质情况检查、监测、通报,对县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生态补偿考核。坚持抓好水环境应急工作。时刻关注我市主要河流及重点支流水质变化情况,发现水质有较大异常,及时向相关县区下达应急指令,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尽快查明原因,最短时间内解决问题。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在去年市区三个污水处理厂完成扩容、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实现了翻番的基础上,今年有8县区共计划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7个,总处理规模35.7万方/日。截至6月底,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的3个,正在建设8个,完成清障3个,前期准备阶段3个。2018年全市共计划铺设管网428.59公里,截至6月底,已完成铺设411.32公里,完成比例96.0%。
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我市为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每周调度整改工作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直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的采取预警、通报、约谈等措施,全力推进整改。
根据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方案,对照中央批复我省的整改问题清单,其中涉及菏泽的有20个方面的问题,截至6月底,已完成7个,未完成的13个,均按照时序进度积极整改。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8个信访案件进行了回头看,已全部整改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