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决定任命王磊为副市长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慧)7月20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平列席会议。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王磊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爱军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王磊颁发了任命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王磊向宪法宣誓,并作了表态发言。
王磊表示,副市长是一个神圣的岗位,是一份崇高的使命,接过来的不仅仅是一本任命书,更是一份沉甸甸的信任和责任。一定牢记宗旨,多办实事,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民生实事,增进群众福祉。一定忠诚履职,不负重托,全面加强学习和调研,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勤勉敬业,担当实干,敬终如始,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一定接受监督,依法行政,始终尊崇宪法、遵守法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推进依法科学决策,规范施政行为。一定严以自律,廉洁从政,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好为民、务实、清廉的政府形象。我有信心、有决心做好工作、干出成绩,为我市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做出不懈努力。
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还召开了市人大常委会第17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了提交第十四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