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琳
不久前,一老汉因醉酒骑自行车被交警罚款50元,受罚者 “不服”,也引发“旁观者”褒贬不一。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已经成为妇孺皆知的出行常识。但对于酒后能不能驾驶非机动车,对不少人来说是个 “盲区”。
人们都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导致司机反应迟钝,机动车的速度快、体积大,司机在酒后驾驶极易酿成交通事故,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由此,人们不仅是思想观念上的高度重视,酒后开车的行为现象越来越少。
而“醉酒不骑自行车”,很多人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可能认为饮酒后骑自行车、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概率极低,即便是发生事故也不会像机动车辆那样严重。检测表明,自行车的安全行驶不仅要求骑车人把握好速度和方向,最重要的是保持好平衡感,而酒精的麻痹作用对骑车人的平衡感影响极大。现实中,因酒后骑自行车尤其是电动车而发生的事故极其常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规定,显而易见,“不得醉酒驾驶”。
交通安全常识告诫我们,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酒后尤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或是非机动车,都极有可能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甚至是伤害。严禁酒驾,既是对酒后驾驶者的保护,也是对公共交通参与者的保护,更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
随着人们健康理念的提升和共享单车的普及,自行车成为出行重要交通工具。让“醉酒不骑自行车”成为常识并深入人心,很有必要。笔者认为,交警部门依法依规对醉酒骑自行车、电动车实施处罚,也是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