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多“造”逾8万平米 江苏太仓森茂汽车城变身住宅楼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违法多“造”逾8万平米 江苏太仓森茂汽车城变身住宅楼

2018-07-03 09:58:14 来源:

近日,陈伟兵向《经济参考报》实名举报称,他是江苏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南通六建”)承建的太仓市森茂汽车城项目的现场负责人,建设过程中甲方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森茂公司”)擅自改变施工图纸,将商业性质的综合体改成了住宅楼,并通过加盖隔层等违法违规手段多增加了至少8万平方米,变相大大提升了容积率,并因此多获利数亿元。《经济参考报》记者前往江苏太仓深入调查发现,曾被列为“太仓市政府重点工程”的太仓森茂汽车城确已变身住宅楼,其潜藏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亟待引起重视。

  商业综合体变身住宅楼住户已入住多年

  《经济参考报》记者驱车来到了位于太仓经济开发区太平北路111号的森茂汽车城。汽车城里矗立着多幢建筑物,多数楼栋除了汽修、汽配等少数底商外,大多已变身住宅楼。

  记者在现场看到,1号楼、2号楼等不少阳台上随处可见晾晒的衣服、被子等物品,这些物品显示里面有住户。记者随机走进了1号楼一户人家,里面居住了3口人,一家人正在吃饭。记者注意到,烧饭用的是煤气包。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住进来已有四五年了,买就是用来住的,住进来才知道这里不通燃气。记者在该汽车城内进行深入探访发现,从1号楼到10号楼10栋建筑中,除4号、7号楼保持规划的商业性质未变外,其余8栋建筑均成为名副其实的住宅楼,随时可见一些住户进出楼栋,有的人手里提着一袋袋生活用品,有的人正在遛狗。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太仓市森茂汽车城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16日在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现为李金龙。森茂公司公开宣称,该公司是以汽车城市综合体开发为主的大型投资股份制集团,以发展创新理念“森茂模式”的汽车城连锁产业为宗旨,太仓森茂汽车城于2008年奠基建设,是集汽车销售、物流、展示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城市商业综合体。

  值得一提的是,太仓森茂汽车城被列为“苏州市商业重点项目”“太仓市政府重点工程”。记者在8号楼还看到了森茂公司对外展示的众多招牌,其中包括江苏省汽车交易管理协会授予的“汽车城建设示范基地”、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授予的“全国汽车城建设实验基地”等。

  施工方实名举报甲方擅改施工图纸

  据了解,2008年至2009年期间,南通六建与森茂公司签订合同,负责太仓森茂汽车城商务1-5号楼等5栋楼的施工总承包。此外,6-10号楼等5栋楼由苏州荣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规划资料显示,太仓森茂汽车城一期建设10幢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其土地为商业性质用地,规划建设商业办公用房。

  但陈伟兵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正式施工时,森茂公司却将商业性质办公房擅自变更成了住宅商品房,并要求南通六建、苏州荣宇等施工单位按更改后的图纸施工。陈伟兵说,森茂汽车城竣工后提交给太仓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保管的竣工图与施工图纸是不同的。他向记者提供了1号楼、2号楼等楼栋两份不同的图纸,交到档案馆的1号楼竣工图上显示均为办公区域,而1号楼的实际施工图纸却分成了两张,即3至7层平面图和3至7层夹层平面图(指隔出来的一层的平面图),其中3至7层平面图出现了标注为“客厅”、“餐厅”、“卧室”、“厨房”等字样的区域,且图纸上精确标注了这些功能区域的尺寸;在3至7层夹层平面图上,则标注了“衣帽间”等功能区域及对应尺寸。

  据陈伟兵介绍,太仓森茂汽车城一期除4号楼和7号楼外的8栋楼,从第2层开始,规划高度一般都在5.4米以上。森茂公司便钻了这个空子,在项目建设时便让施工队从第2层开始加盖了隔层,通常在室内用钢结构隔、在走廊用钢筋混凝土隔,同时将卫生间、厨房、烟道等隔好。经过这样操作,虽然产权证上显示还是那么多面积,但房子实际面积增加了一倍。记者实地探访的多户人家,均印证了陈伟兵的说法。记者同时在现场看到,从外面整体观察原本规划为10层的1号楼,从上到下竟然层叠着20个窗户,即由原来的10层变成了20层。

  值得注意的是,太仓汽车城相继于2010年至2012年间通过了太仓市建设和规划部门的竣工验收,并按照商业性质办公房核发了销售许可证。陈伟兵反映称,当时规划部门第一次来验收时没有通过,后来经过疏通打点关系后才通过验收。记者辗转获得的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简称“太仓住建局”)2010年12月20日核发的建字第“太住建建(2010)39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副本(太城副[2008]077号)显示,1号、2号楼除车库外的建筑性质均为商用,层高均为10层,高度均为57.4米。3号、5号、6号、8号等楼栋的建筑规划许可证正本和副本显示,这4栋楼均为3层,每栋建筑面积均在1万平方米左右。实际施工过程中,这几栋楼从第二层开始分别增加了隔层,即原先设计的3层楼实际上变成了5层楼。记者在5号楼楼顶看到了一排排排列整齐的透气管和风帽,业内人士说这些东西分别用于餐厅烟灶和卫生间排气。

  记者实地探访发现,森茂汽车城9号、10号楼和1号、2号楼的情况相似,均违规加建了隔层。陈伟兵告诉记者,扣除地下车库后,1号楼和2号楼建筑面积约合2.5万平方米,再扣除第1层面积后,保守估计1号、2号楼因建隔层而增加的建筑面积至少有2万平方米,而9号、10号楼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4万平方米,3号楼等其余4栋楼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少于2.5万平方米。加到一起,森茂汽车城因违法违规开发而多增加了至少8.5万平方米。陈伟兵告诉记者,森茂汽车城开盘时每平方米价格约四五千元,后来最高卖到了近1万元,而实际上如果不是依靠增加面积这一违规违法的手段,房子很难卖动,保守估计违规获利数亿元。

  室内消防设施已拆除重大安全隐患需重视

  随着采访的深入,《经济参考报》记者发现,森茂汽车城交付使用前,消防设施却被全部拆除,潜藏的重大安全隐患亟待重视。

  当时负责拆除的员工秦莉锋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消防管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双方分别为甲方太仓市森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森邦物业”,其股东和法人代表当时均与森茂公司基本相同),乙方南通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合同显示,经甲方对乙方考核,同意将森茂汽车城1号楼、2号楼3-10层室内消防管拆除工程委托乙方施工;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总价为764628元,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拆除后总管与支管连接处封堵密实,不破坏原墙面。

  据秦莉锋反映,汽车城是在通过消防验收之后拆除消防设施的,大概完工于2012年,几栋建筑的室内消防设施基本都拆除了,仅保留了走廊过道内的部分设施,但是由于拆除了一个区域,整个消防系统就因不联通而瘫痪了。秦莉锋说,由于消防管道位于室内顶部,占了几十公分,如果不拆除这些消防设施,增加的隔层层高只有2米左右,房子就没有办法变成两层使用,所以在房屋销售时便整体拆除了消防设施,以便于住户装修和入住。

  耐人寻味的是,森邦物业在每个住户的入户大门上张贴了类似的相关通知。记者注意到森邦物业2017年8月24日发出的一份通知称:“森茂汽车城各业主:根据《消防法》规定,未经消防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消防设备属违法行为,贵户室内喷淋管及烟感均已拆除,按照消防大队要求需恢复室内喷淋管及烟感,请贵户于2017年12月15日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贵户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性业主告诉记者,这个房子拿到手时消防设施就被拆除了,物业的做法是欲盖弥彰。

  《经济参考报》记者登陆江苏省消防办事直通车网站发现,举报人多次举报太仓市森茂汽车城擅自拆除室内喷淋管道和烟感存在重大消防隐患。2016年11月11日江苏省消防办事直通车回复显示,2015年3月24日森茂汽车城被限期改正并处罚,2016年8月太仓市政府发文将该单位列为市级“挂牌督办”整改单位。2017年9月7日,陈伟兵收到的太仓市公安局信访办公室书面答复材料称:“经查,你信访反映的事项基本属实。对森茂汽车城擅自将原商业用房改为住宅楼使用并在装修时拆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做法,太仓消防大队已建议政府职能部门约谈汽车城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和相关业主,迅速恢复消防设施原状。今年7月,消防大队针对汽车城1号楼、2号楼整改难度大、火灾隐患突出的客观情况,已上报市政府建议对这两幢楼整体关停。”

  针对森茂公司存在的问题,太仓公安消防大队一位姓周的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验收通过后拆除消防设施现象较为普遍,但消防部门处置手段也有限。关于森茂汽车城的消防问题,该大队最近还向政府部门发函要求整改。该负责人还表示,具体经办同志正在休假,等休假结束后再详细回复记者。

  森茂公司法人代表李金龙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认为,陈伟兵举报动机不纯,目的是想搞垮汽车城和森茂公司。李金龙说,森茂汽车城是商住两用的房子,隔层是业主主动要求我们统一隔的,也有部分房子是业主自己隔的;关于消防问题,公共走廊部分的消防设施是全部保留的,室内消防设施是业主主动要求我们统一拆除的,而且业主还写过承诺书,承诺后果由业主本人负责。

  太仓住建局规划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森茂汽车城规划的是商业办公用房,根本不存在“商住两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不能改为住宅。但是该局验收时没有发现增加隔层等违规违法问题,且从来没有人向该局举报过森茂汽车城加盖隔层问题。针对记者反映的这一问题,该局将进行深入调查。(记者 吴永 太仓报道)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