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多方协调,“一房两主”问题基本解决
开发企业为购房户调整房屋,并拿出一万元作为补偿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近期,本报持续对菏泽海洋·凰庭苑小区“一房两主”问题进行了报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6月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再次联系了反映人,他表示,经过相关部门的督办,他们先后进行了多次协商,目前,开发企业已和反映人达成了换房协议,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本报两次追踪报道,开发企业积极协调
4月20日,本报以《“我买的房子,咋会被别人抢先装修?”》为题,报道了菏泽高新区吕陵镇靳庄村的靳先生在市双河路的海洋·凰庭苑小区2号楼19层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在交房时却发现房屋已经被别人装修。靳先生表示,这套房屋是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他们拥有合法的网签手续、住建局备案和贷款合同等,为此,他多次到开发企业进行反映。
经调查,靳先生购买的房屋被他人占用,实际上是由于拆迁期间开发公司与拆迁指挥部沟通不畅,导致应该回迁的房屋被出售。此事也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市住建局开发科相关工作人员在了解到海洋·凰庭苑“一房两主”的情况后,立即结合牡丹区住建局停止了该企业的网签工作,并就此事反复协调,要求开发企业及时化解矛盾。
由于回迁户和购房户互不退让,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5月15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再次以《“一房两主”,这套房子究竟归谁?》为题,对此事进行了追踪报道。开发企业也表示,如果回迁户同意让出房子,2号楼19层的这套房屋就归靳先生所有;如果回迁户不同意让房,他们愿意给靳先生调整一套面积相同的房屋。
开发企业为购房户调房,并承担一万元补偿款
由于这套商品房已经被回迁户装修,而靳先生对该房屋的装修风格并不认可,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开发企业希望为靳先生调房。他们也表示,变更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将由他们承担。
本着尽快解决问题的态度,开发企业在接受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将继续与双方进行沟通,争取拿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6月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通过靳先生了解到,经过多次沟通,此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开发企业为我更换了一套房屋。”靳先生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目前,开发企业和靳先生达成一致意见,由于回迁户已经将新房装修完毕,所以,19层的那套房屋归回迁户所有,开发企业为靳先生重新调换一套房屋。
“该栋楼12层的一套空房和我们购买的房屋户型、面积相同,我同意换房。”靳先生说,不同楼层价格不同,另外,这套房屋在儿子的名下,儿子目前在北京工作,办理相关手续要往返于北京和菏泽之间,因此,开发企业表示愿意拿出一万元作为补偿。目前,他们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验房后,如果双方无异议,他很快就可以拿到新房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