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姜培军
公办普通高中只面向本县区招生
市教育局近日印发的 《菏泽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指出,各县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只面向本县区招生,非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菏泽一中及牡丹区的普通高中学校面向牡丹区、菏泽开发区、菏泽高新区招生。
民办和民办公助普通高中学校在第一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面向全市招生,须纳入市、县区统一管理,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拟面向市外招生的,由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核准其招生资质,于4月30日前将分市招生计划、招生方式、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宣传等报市教育局。
中等职业学校和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3+4”高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等)面向全市招生。
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由市、县区教育局在综合考虑各学校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职普比和严格控制大班额等因素的基础上审核确定。计划一经审定,将不再予以增补。
菏泽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为53940人,其中,菏泽一中面向全市(不含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自主招生100人,面向全市招收国际班100人、足球班80人;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 山东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山大附中实验学校面向全市 (不含定陶区)自主招生100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26000人。初中后高师、高职院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要求另文下达。
12所普通高中参与指标生招生
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实行指标生计划招生制度,初中学校本学区的在籍应届毕业生均具有指标生资格,指标生计划不低于公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数 (不含自主招生、国际班、足球班)的60%。
本年度参与指标生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共有12所,分别是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曹县一中、单县一中、成武一中、成武二中、巨野一中、郓城一中、鄄城一中、定陶一中、东明一中和东明实验中学。
指标生名额分配范围仅限
于普通高中学校所在县区的初中学校 (含民办)。菏泽一中、菏泽二中指标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依据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各初中学校2015级学生建籍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对本辖区各初中学校进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制定指标生分配计划,认真填写《菏泽市2018年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分配表》,并于4月26日前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将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对省、市级规范化初中学校或学校管理水平评估等级为A等的初中学校可适当增加指标生名额,具体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对存在超班额现象的学校、辍学率高的学校和因办学行为违规被市、县区查处通报的学校,适当调减其指标生名额;因办学行为违规,被省有关部门查处通报的学校,取消其当年分配指标生的资格。调减办法及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奖励、调减后的指标生名额按初中学校本学区应届毕业生实际在籍人数和学校管理水平评估各占50%的比例确定。
各县区要加强对指标生资格的审查,初中学校要将享受指标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校内进行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对弄虚作假的学校,除取消其弄虚作假的指标生名额外,扣除下一年相应的指标生计划,并全市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音、体、美等特长生不参与指标生招生。
录取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录取。
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验操作技能(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科目,采用实际分数和A、B、C、D四个等级表达。各科具体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生物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信息技术30分、体育与健康60分、实验操作技能30分,总分为800分。等级确定办法为:考试科目等级按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际分数达到满分的90%(其中语文、思想品德达到85%)及其以上者,记录为A等;达到75%至89%(语文、思想品德达到75%至84%)记录为B等;达到60%至74%记录为C等;59%及其以下记录为D等,D等为不合格。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三学科作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分A、B、C、D四个等级,各等级的比例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自行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由各初中学校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菏教基字〔2016〕16号)要求和县区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各县区要将学生的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三项考查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予一定的分值计入招生总成绩,各科赋予分值的多少由县区自定,总分值为30分。
音、体、美等特长生招生工作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比例一般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长生数额占招生计划数额)。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只能在规定的招生范围内招收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只能对学生进行特长测试或考查,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及基础素养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
5月4日至7日网上报名,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
全市统一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4日至7日,学生报名同时进行志愿填报。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未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过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一年)和具有我市户籍外地回菏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报名。“3+4”高师、五年制高师、五年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院校只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
志愿共设置四个批次,考生可根据规定并结合个人意愿及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批次或者多个批次。
2015级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2日-14日。
招生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按照“3+4”高师院校,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师和五年制、三二连读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志愿顺序通过平台择优录取。除艺体类特长生外,总成绩低于350分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
符合以下项目的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今年录取时给予优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港、澳、台考生总分增加10分;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增加10分;军人子女考生(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按《菏泽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以《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订)》颁布施行为界限,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类考生继续执行“独生子女和农村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的子女总成绩加10分”的规定。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又生育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光荣证,不享受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实行独生子女加分政策。考生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项目,选其最高项,不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