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
——寄语 2018年全市税收宣传月活动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闫剑波
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近年来,全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收入,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值此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之际,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依法诚信纳税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辛勤工作在税收一线的广大税务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今年4月是第27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税收宣传月主题确定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税务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体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展开之年。国务院批复的《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创新财税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希望全市各级税务部门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着力推动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发展,确保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要深入开展工作调研,广泛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围绕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抓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落地。要全面落实国家各项税收政策,推进绿色税制改革,促进企业壮大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要持续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真正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服务模式,切实提高服务效能。要始终坚持依法治税,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开、公正、公平的税收法治环境。
做好税收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税法、宣传税法、遵守税法,积极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快推进信息资源交换和共享,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广大纳税人要提高依法纳税意识,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争做依法诚信纳税的模范。新闻媒体要做好税收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税收法律和政策,大力弘扬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宣传舆论氛围。
财为国之本,税为政之要。希望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以“突破菏泽、鲁西崛起”为契机,紧紧抓住新旧动能转换这一难得的重大历史机遇,共同关注和支持税收工作,一起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努力推动菏泽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后来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