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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电轿”,我们有话说

2018-03-07 11:28:28 来源: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

  “市政府法制办发布关于《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来,针对不达标电动车的限行引起各方关注。

   3月6日,市政府法制办组织交警、交通、质监、工商等部门,以及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各街道办事处、群众代表、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召开《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中华路段限制不达标电动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

  城区“电轿”估计保有量8万辆

   菏泽城区“电轿”到底有多少?座谈会上,交警部门给出了调研结果。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赵洪科介绍,交警支队近期专门组织人员开展了对全市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三轮、四轮车辆的调查研究。这些被群众俗称为“电轿”的车辆内部刹车、油门等一应俱全,一般时速达40到50公里。因其价格实惠、经济实用、遮风挡雨等优势,倍受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青睐。

   据保守统计,目前菏泽建城区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的保有量约8万辆,并且有明显的上升趋势。

   经调查,全市老年代步车、观光车等车辆主要品牌有时风、奇瑞、陆地方舟、陆通、佳和新能源、大阳、五星、新日、雅迪、富路等。这些车辆购买人群多以40岁以上人群为主,上下班、接送学生代步约占75%左右,运输使用占20%左右,其它用途占5%左右。

  乱、险、难……“电轿”已成社会问题

   “这些车辆可以说已‘泛滥成灾’……”赵洪科忧心忡忡地说,而因其在生产、销售、使用、管理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导致这一群体成为管理难点问题。

   赵洪科介绍,根据交警部门的调查,其中某品牌的所谓“新能源”车是滨州一厂家从一汽车厂接收车辆后,到自己厂内更换车标和合格证,之后按新能源车出售,可见行业标准和管理极其缺失和混乱。此类车辆由于缺乏规定的生产标准,有的虽然外观酷似家用轿车,但车身大都是由薄铁皮或玻璃钢制成,轮胎比一般汽车轮胎要小很多,有些山寨车的车架是由手工焊接而成,钢条很细,其刹车构件多采用抱刹设计,比较单薄,安全防护、制动系统等各类性能指标远不能与真正的汽车相比,所谓的代步车普遍存在安全性能差、不稳定的特点,埋下了巨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目前大量无牌无证代步车、观光车等车辆乱窜乱行、抢闯信号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在一定程度上还损害了城市形象,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7年,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占事故总数的45.5%。而由于国家对这类车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类车辆在不上牌、无需驾驶证、且不用买交强险的 “三无”情况下,一旦发生事故,由于无牌无证,肇事逃逸多,且难以侦破查处;即使不逃逸,受害人往往因得不到医疗费和赔偿款而频繁发生纠纷,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让交警部门陷入执法尴尬的境地。

  治理“电轿乱象”成共识

   在座谈会上,与会各方对通过限行的方式治理“电轿乱象”都表达了支持的态度。针对具体“怎么限”,大家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刚才在来交警队的路上,从市中华路左转时,一辆电轿直行却占了左转车道,后面的车怎么按喇叭它都不让,直到直行绿灯它才走,太气人了!”一位群众发言时先诉起了苦。而群众代表高先生、洪先生、徐先生表示,“电轿”的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的现象都屡见不鲜,确实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

   高先生表示,市中华路上首先对“电轿”限行应该尽快实施;洪先生则表示,市中华路上限行区域有市实验小学、牡丹区二十一中、牡丹区实验小学三所学校,如果实施得太“突然”,这些接送孩子的车辆势必会被逼到市中山路、中和路等路段,那里又会形成新的问题。他建议限行有个过程,让老百姓逐渐接受。

   市人大代表宋爱珍表示,电轿数量如此之大,宜疏不宜堵。她也针对这个问题做过专门的调研,我市可以借鉴福建省南平市的做法,制定一个“过渡期”,过渡期后禁止限行车辆进入限行区域。而且,限行区域不要仅限于市中华路,应该有更大的范围。她的建议得到了不少与会人士的支持。

   “菏泽之前也说过治理电轿,但最后都不了了之,这给老百姓一个不好的印象,对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打击。”市民朱先生表示,他希望这次不要再搞成“一阵风”的行动。

  “治标也治本”,从生产、销售环节控制

   在对限行表示支持的同时,更多的人提到了从源头上根治“电轿乱象”,只靠限行治理,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要从生产、销售环节进行控制。

   座谈会上,说起 “源头治理”,质监、工商部门的相关人员也是一肚子苦水。质监部门人员表示,市面上常见的知名“电轿”其实应该叫做“厂内机动车”,只允许在特定的场地内使用,不允许上路。但从生产环节上,这些车辆的生产是合法的。这些车辆生产后流入社会,多是打了政策的“擦边球”。而对于非法组装的厂家,质监部门下一步将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而工商部门表示,在销售环节也存在相同的问题,销售人员销售时多是强调这种车不需要办证、办牌,并不说能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而且取证比较困难,执法也有一定的难度。对此,有群众建议,消费者有知情权,工商部门可以要求销售门市在醒目位置公示所受车辆的使用场地等信息,消费者明了后,购买时自然就会斟酌了。

  “他山之玉”:这些地方做法效果明显

   赵洪科介绍,在调研期间,交警部门还专门到临沂市和江苏省徐州市进行学习。

   临沂市对三、四轮电动车,首先划定一片区域并指定停放时间;前期宣传结束后,大力整治,对所有违犯规定的车辆,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处罚,所有违法当事人,一律培训七天时间,加大当事人使用超标电三四轮的成本。值得一提的是,临沂市成立了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公安局长为副组长,宣传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等十余个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市主城区超标电三四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而徐州市同样成立了市长任组长,三位副市长任副组长,三位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以及十余个部门一把手和各区区长任成员的专门领导小组。市政府坚持 “无情取缔,有情操作”,三年拿出了6亿元用于救助非法营运的人群。三年来,共查处和销毁车辆18000余辆。2018年,徐州市政府将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治理工作纳入对各县区的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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