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去年环境行政处罚案达1590件
处罚包括超标排放污水、废气,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等;已执行1553件,申请强制执行17件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文杰 通讯员 甄 健)1月25日,菏泽市环保局开展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2017年,菏泽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共计1590件,处罚范围包括超标排放污水、废气,未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等主要违法行为。
1月25日10时,全市环境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始,各县区带来了20份案卷,重点评查案件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违法行为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处罚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内容。同时,评查还邀请市法制办、市档案局等单位领导、专家,现场对案卷进行点评和解答。据了解,2017年菏泽市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590件,组织听证次数5次,已执行案件1553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17件。
据悉,去年全市环保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01起,罚款5731万元,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72人,刑事拘留46人,对环境违法起到了强力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加大了曝光力度。2017年3月1日,山东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开通并对社会公开,市县环保部门在下达处罚决定书的当日,把企业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上传到信用评价系统,自动生成红、黄牌信用等级,实现实时公开并与金融部门实时共享。去年,全市共上传环保违法行为1100家次,其中红牌企业74家、黄牌企业656家。
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去年9月1日,《菏泽市环保局关于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出台,制定了案件审查委员会工作规则。去年10月,起草制定了菏泽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规范了环境执法行为。按照市法制办要求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去年11月、12月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牡丹区天宇巾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申请强制执行,有关工作开展中。
全市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了环保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环保依法行政能力,达到了相互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为全面完成年度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