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王浩)日前,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着力解决“推拖绕”、“事难办”问题,对审批事项逐一进行梳理,对个别环节进行了完善、规范和健全,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市局印发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的规定,要求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交其他材料,还印制了《菏泽市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试行)》小册子,做到人手一份。同时,在政务大厅显眼处摆放了不动产登记工作流程图,让当事人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为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作出办结时限承诺,并张贴在政务大厅显眼处。查封登记,受理后即时办结;预告、抵押登记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抵押登记和新开楼盘办理抵押登记业务,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的证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首次登记、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承诺时限不包括权籍调查、界址点测绘、现场勘察和公告时间(大宗或批量件除外)。
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责任划分到股室和具体人员,办事程序清晰,责任明确。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社会监督,在大厅显要位置摆放不动产登记各类宣传资料,将办事指南、办事程序、承诺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廉政纪律、监督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定陶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杜绝干部职工在办件过程中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等现象,坚决杜绝工作人员与中介机构勾结,违规办理的情况。同时,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规范的登记依据、登记条件、登记时限等,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事项落实“马上就办”,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