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慧)12月25日上午,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3日至6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副主任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侯婕,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确定了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提请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审议表决了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草案);表决通过了《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的议案及说明,作出了相关决议;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棚户区改造视察、工会“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农村土地流转专题调研、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题调研、民生实事进展、全民创业等6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安排,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监督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代表问卷投票、部门抽签和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投票3个步骤,本次会议确定了2017年度票决事项,分别为市政府关于对全市棚户区改造视察、《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执法检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报告、全民创业工作报告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等6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在2018年1月上旬召开的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将对上述6项票决事项进行满意度票决。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时,组织全体与会人员奏唱了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