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张红艳)日前,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的部分党员干警来到曹县桃源集镇李砦村,将1万元司法救助金和生活用品送到帮扶对象李小明(化名)同学手中。该庭党员干警表示,要再接力救助李小明十年,直到其完成大学学业,顺利步入社会,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李小明同学系该庭审理的一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儿子,其父亲被人杀害,母亲被判重刑,李小明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向上,现与65岁的爷爷相依为命,生活极度困难。为帮李小明完成学业,该庭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为其协调办理了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