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好势头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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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农村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好势头

2017-12-06 10:13:02 来源: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刘汉功 周飞 记者宋庆思)“人逢么喜事带笑容,心里么灿烂脸也红,播来了及时雨,扬帆赶上刮顺风,舒心的日子比蜜甜……”婉转动听的歌声在东明城关街道宣传文化中心的上空久久飘荡。这是东明县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大力实施“文化强县”战略,把文化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年增加文化事业投入,全县文化事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随着东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为进一步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县文体局在鼓励组建农村文化队伍的同时,以开展农村文化艺术节、鼓吹乐大赛、全县秧歌大赛、广场舞大赛、非遗项目展演等集体性文化活动为基点,努力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为加大农村文艺队伍扶持力度,筹措资金200余万元,购买秧歌服广场舞服1600余套,便携式音响450台免费配送各行政村文艺队,激发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群众自发组织的农村文艺队伍逐年增加,全县拥有各类文化团队865支,通过指导各乡镇开展广场舞、秧歌等舞蹈培训班,培训农村文艺骨干8000余人,活跃在一线文艺爱好者达到3万多人,覆盖带动人群8万余人。为提升全县农村文化活动阵地建设水平,达到全县85%的村(社区)建设高标准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的村都建有农村文化小广场,县文体局多方争取建设资金近2000万元,由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体育中心联合出台具体扶持奖励办法,对已建成达到标准的乡镇、村给予5-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提升完善配套设施;对每个新建文化服务中心给予20万元的扶持资金,每个文化小广场给予3-5万元的扶持。下半年以来,全县新建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40个、农村文化小广场98个并陆续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我县除涉及滩区迁建和社区改造的村外,已完成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85%和农村文化小广场建成率100%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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