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孔博)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从2017年起,确定每年12月第一周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12月1日,记者从市安监局获悉,从今年起,宣传周期间我市将集中组织开展 《安全生产法》学习、《安全生产法》咨询日、安全生产执法自查和《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等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营造安全生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体现了十大亮点: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县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