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0日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办法明确了“线上线下一致”原则。办法规定,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应当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通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求其立即停止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新闻来源:新华社)
点评:维护食品安全容不得半点松懈,网络订餐行业的多元性、消费者的部分选择权,都应该让位于安全。有实体店说明有食品生产能力,有许可证说明有法律资质,责任主体更明确,消费者就会更放心。当然,新规能否取得效果,还要依靠相关部门的有力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