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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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菏泽城区牡丹新城南区28号楼2单元业主李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2014年,她缴纳了2596.8元取暖费,今年却缴纳了2604元。李女士十分不解,同一所房子,为何缴纳的暖气费用却不相同?
11月6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联系了李女士。据介绍,2013年,李女士拿到了新房钥匙,2014年正式入住小区,并首次缴纳了2596.8元取暖费。按照每平方米24元计算,他们家的套内建筑面积应该为108.2平方米。但是,今年,李女士在缴纳时,却发现取暖费变为了2604元,套内建筑面积变成了108.5平方米。
李女士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该小区至今没有办理房产证,业主手里只有一份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显示李女士所购买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为108.72平方米。
“2013年交钥匙时,开发商又退还了一部分购房款,所以,这份购房合同上的套内建筑面积并不是房屋的实际面积。”李女士说,据她了解,该单元的楼户型相同,所缴纳的取暖费也应该一样,但是,该单元的5、6、7楼业主今年的取暖费却只缴纳了2596.8元。
“虽然钱不多,但是,我想弄明白为什么两年的缴费额不一致?”李女士说。
关于李女士家2014和2017年的取暖费用不一致的情况,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反馈给了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
接到反映问题后,菏泽永恒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核实。经查,牡丹新城南区近年来的缴费面积一直未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业主家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开发商进行上报,如业主对套内建筑面积和缴费金额存在疑议,可以携带房产证等有效证件到热力公司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