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韩 波)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使失业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7年11月起提高至每人每月980元。
据介绍,目前,山东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月1000元、950元、900元三个档次,平均为950元。山东物价指数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持续上涨,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升高,现有失业保险金实际保障水平降低,需要通过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
这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继2007年以来我市连续第11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比上次每人每月提高80元,增长9%,每月将惠及全市近7000名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