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若生)9月26日,记者从全市保障食盐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9月底至12月底,我市将全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食盐安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市公安局、市盐务局将对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本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将以盐业经营和食品加工环节为整治重点,着重加强对各类食品加工用盐企业(个人)、食盐零售及各类集贸市场、物流等货物集散地经营业户的执法检查,增加对餐饮企业、单位(工地)食堂、食品、副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个人的检查抽查频率,维护“双节”期间全市食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消除食盐安全隐患,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
据悉,食盐简政并非放开专营,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和个人,不得从事食盐批发业务,食盐零售、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并留存购销凭证。2017年以来,我市共查处涉盐违法案件2167起,其中涉盐刑事拘留58人,行政拘留31人,判刑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