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张坤)9月7日,记者从全市不动产登记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去年8月份菏泽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无到有,从分散到集中,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各项工作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已逐步形成运行顺畅、衔接高效的工作机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3649本,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80397个。
据了解,我市不动产登记实施一年来,实现了人员、机构、职能“三到位”,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错时服务”、“限时办结”等制度,设立了“党员先锋岗”、“流动红旗”和“大宗业务室”,想群众之所想,不让群众多跑路,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切实做好了为民、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健全完善,登记数量明显增加,管理逐步规范,登记效率大幅提升,信息基础管理平台成功与国家平台实现对接,不动产登记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市不动产登记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跟踪服务、上门服务、限时办结等服务机制,筑牢宗旨意识,坚持为民、便民原则,提升服务理念,严格落实“统一登记、便捷高效、保护权益、服务群众”的要求,创新工作机制,优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标准,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窗口岗位建设。坚持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强化窗口岗位建设,及时将收费标准和服务承诺等窗口显要位置公布于众。实行岗位责任制,市县登记机构定员定岗,严格落实责任,按照省、市级的统筹安排,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预期成果和责任人,将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三)进一步加强登记平台建设。在现有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基础上,顺应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工作需求,高起点规划和设计,统筹推进,建成覆盖全市、各级互通的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共享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全面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和汇交工作,重点完成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和房屋数据整合,12月底前完成数据整合建库和汇交工作。
(四)进一步规范数据信息管理。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法院、税务、审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的信息实时互通共享。建立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在数据的处理、管理、传输、服务等各个环节明确责任管理,通过符合规定的安全隔离和信息交换设备向业务网传递数据。建立登记数据本地和异地备份机制,保障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据悉,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也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的第一项重大改革举措,对于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