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赢全市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战系列评论之二
提高政治站位 增强政治意识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以宽广的全球视野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新观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是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自觉行动,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客观要求,也是提升我市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
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中央和省委先后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境保护督察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能否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位置来抓,已成为评价一个地方党委政府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向党中央对标看齐的重要标准。对此,我们要保持清醒认识,自觉把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
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是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的重要契机。近年来,中央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作出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战略决策,提出了明确要求。前段时间召开的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把新旧动能转换确定为统领经济发展的重大工程,为我们推动新形势下的经济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由于我市属于后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产业层次较低,新旧动能转换的压力很大。据统计,全省53个列入国家治理范围的“散乱污”企业集群中,我市就有10个,占全省的五分之一,这足以说明我市产业改造提升的难度大、任务艰巨。这次行动的开展,将倒逼我市经济结构、能源结构加快调整,客观上将会有力推动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各级各部门要把这次攻坚行动作为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机遇,以攻坚行动的圆满成功为传统动能改造提供坚实基础。
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是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质量得到大幅提升。2016年,全市蓝天白云天数达到224天,是2013年的2.4倍;三条主要出境河流断面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尽管如此,我市环境保护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为彻底破解制约环境改善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利用五个月的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在全市开展这次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行动,坚决啃下一批影响环境的硬骨头。行动能否取得应有效果,是对各级各有关部门担当精神和工作能力的重大检验。大家一定要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经济、抓生态就是抓未来的发展理念,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组织开展好这次攻坚行动,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环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迎查工作的基础。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已进驻我省开展环境督察行动。中央环保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重要抓手。从已开展过的前三批督察情况看,督察越来越细,问责越来越严,处罚越来越重。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这次督察的严肃性,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环保工作的具体要求上来,坚决打好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