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 ——中国菏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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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

2017-08-14 10:52:07 来源:中国菏泽网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郭小红 记者 郑华伟)“张营镇十二里铺党支部委员侯某违规套取低保金问题,给予侯某开除党籍处分;黄集乡安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克扣村民粮食直补款问题,给予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郓城县纪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这正是该县纪委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切实做好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这篇 “大文章”的缩影。

   制定《郓城县扶贫领域暨危房改造专项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从县纪委、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农业局等部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4个机动式专项巡察组,对22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开展为期40天的扶贫领域暨危房改造专项巡察。通过在电视台发布巡察公告,在被巡察乡镇人流密集广场、便民服务窗口、社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巡察公告、微信二维码,公布接访电话,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以及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充分发挥巡察监督震慑作用。

   整合力量,完善基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机制。完善协作区机制,将全县22个乡镇(街道)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按照协作区成立扶贫领域交办线索督导组,对扶贫领域交办线索进行重点督导办理。同时,实行委局领导包案制度,对协作区内扶贫领域的违纪线索进行交叉办理,减小执纪审查工作阻力,提升扶贫领域纪律审查质量。去年以来,共查处扩大范围发放和虚报、冒领、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4起,党政纪处分26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人。

   针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方法举措、阶段成果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利用县纪委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并选择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村(社区)和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今年以来,在唐庙镇、侯咽集镇、黄安镇等基层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宣讲7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千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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