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韩 波)昨日,家住曹县的汪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看似“奇葩”的事情:孙子该上初一了,要想报考离家最近的曹城镇第二中学,需要提供父母的房产证,然而房产证的户名却写着汪先生的名字,而汪先生的户籍却没有同儿子、孙子在一起,当学校要求出具“证明”的时候,可把他们给难住了。
今年75岁的汪先生,1968年从山东大学机械制造专业毕业,并在当年12月被分配到曹县冲压设备厂,后来调至曹县桐木加工厂任厂长,1984年调至曹县棉纺织厂,直至1998年退休。“从工作后,我就没有关心过户口在哪里,感觉应该是随着工作调动而转移的。”汪先生对记者说。
今年6月,孙子报考初中,汪先生想让孙子在离家附近的曹城镇第二中学上学,但是学校却要求他出具属于曹城镇第二中学学区的房产证明,而汪先生的房产证写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并不在儿子名下,还需要出具汪先生跟儿子的关系证明;又令人作难的是,汪先生与儿子的户口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下,要想证明两个人的关系,就比较复杂了。
汪先生来到所住地的磐石派出所询问,派出所也不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出具这样的“证明”,建议汪先生与儿子做亲子鉴定。但是汪先生却认为,我都七十多岁了,与儿子做这样的“鉴定”实在让人说不过去,也不能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派出所便不能出具证明,而汪先生面临的问题也解决不了。
昨日,记者就此联系到了曹县磐石派出所户籍室的工作人员。她说确有此事,并告诉记者,汪先生目前的户籍在一个集体户上,由于原单位已破产,档案也已转走,户口便成了 “空挂户”,而他跟老伴还有儿子的户口都不在一起,想合户,建议汪先生先把户口迁至当前居住地。如果不愿意通过做 “亲子鉴定”方式证明的话,可以通过到老家调取相关证据,按照“公证”的方式出具父子、夫妻关系证明,派出所便可以按照亲属投靠的方式,将一家人的户口“合户”,这样,孙子上学的问题便可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