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方案 ——中国菏泽网
菏泽网首页 | 今日齐鲁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房产 | 汽车 | 娱乐 | 健康 | 专题 | 图片 | 论坛 | 县区 | 菏泽日报 | 牡丹晚报

我市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方案

2017-07-10 15:10:02 来源:牡丹晚报

我市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方案——

法律顾问每月至少服务累计8小时

中国菏泽网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韩 波 通讯员 王瑞芳)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日前,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根据方案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可由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辅助人员、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具有法律类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及退休人员等担任。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的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荣誉等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根据要求,全市将分阶段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先行试点阶段, 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为稳步推进阶段, 2018年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

  凡未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的网站,不得转载本网及菏泽日报、牡丹晚报所属各媒体电子及平面的稿件与图片,特此郑重声明。部分网站的侵权行为,如擅自转载、更改消息来源以及抄袭等,本网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版权声明 | 网上订报 | 网上投稿 | 不良信息举报 | 招聘版主
中共菏泽市委外宣办 菏泽市政府新闻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SEO技术服务QQ:451652942
Copyright© 2004-2015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