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审议有关报告表决人事任免事项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张 啸)6月28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晓玲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志刚、汤建梅、孙忠生,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闫剑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庆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市 政 府 关 于2016年财政决算 (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了《菏泽市供热条例(草案)》;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全市民族工作情况的专题调研报告、市政府关于对“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发展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等;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爱军委托,杨晓玲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为强化新任命人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本次常委会会议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新任命人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根据有关规定,其他被任命人员的宪法宣誓仪式,将由提请任命机关按照 《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实施。